长春师范大学函授大专招生简章(新通知)
长春师范大学函授大专招生简章
随着社会的发展,学历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长春师范大学作为东北地区知名高等学府,一直以来都致力于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为了满足广大在职人员的学历提升需求,我校特开设函授大专教育项目,现将有关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 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2. 在职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等;
3. 需要提升学历的各类从业人员。
二招生专业
我校函授大专教育项目涵盖多个专业,包括但不限于
1. 汉语言文学;
2. 英语;
3.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 教育学;
6. 心理学;
7. 法学;
8. 经济学;
9. 管理学;
10. 艺术设计等。
三招生计划
我校函授大专招生计划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教育教学资源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具体招生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考生可通过我校官方网站或相关教育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 现场报名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五报名流程
1. 考生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或相关教育平台,填写报名信息;
2.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打印报名表;
3. 考生携带报名表及所需材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考生缴纳学费;
5. 缴费成功后,考生领取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我校函授大专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学费每学年人民币8000元;
2. 教材费根据实际所需购买;
3.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具体标准请咨询我校招生办公室。
七录取原则
1. 按照考生志愿成绩进行录取;
2. 优先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
3.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八教学及管理
1. 我校函授大专教育采用业余制教学,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面授;
2. 考生需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完成作业及考核;
3. 学校设立专门的教务管理团队,负责教学管理及学生服务。
九毕业及学位
1. 凡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各科考核的学生,均可获得我校颁发的函授大专毕业证书;
2.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相应学位。
长春师范大学函授大专教育项目为广大在职人员提供了一个提升学历拓宽知识面的平台。我们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名,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联系方式(微信同步):15843145188
联系人:赵老师

